日本當前的貿易政策走向為何?
日本經濟對外貿易依存度較高。2022 年,日本商品出口額(離岸價)為7,469 億美元,略低於 2021 年的 7,560 億美元。另一方面,2022 年商品進口額為 8,972 億美元,較美國大幅成長2021年將達到7690億美元。服務貿易也出現逆差,2022年將擴大至400億美元。
2022年中國仍是日本出口的第一大目的地,約佔總出口的23%。美國緊隨其後,約佔19%。其他主要出口目的地是台灣、韓國和香港。出口最多的是非電氣機械(占出口的 19.7%),其次是運輸設備(19.5%)、電氣機械(18.4%)和化學品(12.7%)。2022年,中國是日本最大的單一進口來源國(佔25.8%),其次是美國、澳大利亞、台灣和韓國。2022 年進口最多的是礦物燃料、電機、化學品、製成品和非電機。
日本是世界貿易組織、經合組織和七國集團高度工業化民主國家的成員。截至 2023 年,日本已簽署 18 項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FTA) 或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其中包括與美國、英國、歐盟以及東南亞國家聯盟 (ASEAN) 十個成員國的協定。其他協議的合作夥伴包括澳大利亞、文萊、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墨西哥、蒙古、秘魯、菲律賓、新加坡、瑞士、泰國和越南。
該國還是由 11 個成員國組成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全面進步協定的簽署國,這是一項於 2018 年底生效的大型區域協定。日本也是東盟簽署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的締約方2020 年與其合作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於 2022 年 1 月生效。
2021年10月就任首相的岸田文雄政府一直積極擴大與亞洲和歐洲國家的合作,以對抗中國日益增長的影響力。日本與其他 13 個國家(包括韓國、印度和澳大利亞)於 2022 年 5 月加入了美國主導的印度太平洋經濟框架 (IPEF)。IPEF 的目標是實現供應鏈與中國的脫鉤,以及提高供應鏈彈性夥伴國家。
由於兩國在歷史問題上長期存在爭端,兩國關係仍然緊張,這些爭端源於日本對朝鮮半島的殖民統治。近年來,由於國際貿易衝突,它們的情況進一步惡化。岸田先生和2022年5月上任的韓國總統尹錫烈將致力於改善雙邊關係;尹錫烈表示願意擱置歷史爭端,以結束雙邊貿易衝突並加強安全關係。這將使兩國企業受益。日本可能會取消 2019 年出於國內政治擔憂而對韓國實施的關鍵技術零部件出口限制,並在 2023-26 年間取消韓國首選貿易夥伴地位的降級。
進口
進口稅和關稅
日本財務省制定關稅政策,海關關稅局負責監督實施。管理關稅的主要立法包括《海關法》、《關稅法》、《暫行關稅措施法》和《關稅法附表》。
作為協調製度的成員,日本擁有共同的國際(最多六位數)貿易分類製度。進口關稅稅率可分為法定關稅稅率和協定關稅稅率。法定關稅(國家規定關稅)包括一般稅率、臨時稅率和優惠稅率。《關稅法》規定了長期不變的一般(基本)稅率。《臨時關稅措施法》規定了在特定時期內適用的臨時稅率。日本普遍優惠制的優惠稅率適用於發展中國家。
基於條約的關稅(也稱為常規最惠國稅率)包括世界貿易組織 (WTO) 或約束稅率,適用於 WTO 的所有成員。適用於與日本簽訂的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EPA) 中規定了一套單獨的關稅。各國的關稅狀況各不相同(例如,最不發達國家通常享受零關稅);更新後的特定國家關稅信息表可從日本關稅協會獲取。根據2020年生效的日本和美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來自美國的商品關稅普遍下降。
日本的平均適用關稅是世界上最低的之一。根據世貿組織公佈的最新日本關稅概況,2021年的簡單平均適用最惠國關稅如下:所有產品4.2%(低於2020年的4.4%),非農產品2.5%(與2020年持平)。 2020年),農產品為14.9%(低於2020年的17.8%)。日本是世貿組織信息技術協議的簽署國,該協議取消了大多數信息技術產品的關稅。
從價關稅涵蓋日本約96.5%的稅目。然而,特定關稅適用於一系列進口產品,包括酒精飲料、食品、石油產品和植物油。日本利用高關稅來保護其高成本但政治敏感的農業部門。與此同時,政府有義務維持關稅計劃下世貿組織規定的最低准入配額。
儘管關稅普遍較低,但日本存在進口壁壘,包括日本獨有的技術標準、事先出口要求、有利於本地產品的法規以及正式和非正式的卡特爾。
對20萬日元以下的低值進口貨物(如個人進口小包裹)實行簡化關稅制度,簡化關稅稅率的確定。進口商可以選擇正常稅率或簡單關稅,兩者可能更高或更低。可以從當地海關獲得關稅分類和稅率的預先裁定。
除關稅外,所有在日本銷售的商品均需繳納 10% 的消費稅(一般消費稅)。該稅項適用於產品的成本-保險-運費 (CIF) 價值加上進口稅。包含價值 10,000 日元或以下物品的包裹可免徵關稅和消費稅——某些產品除外,例如皮革製品。
許多主要行業的關稅已降至零,例如汽車、汽車零部件、計算機、原油、工業機械和軟體。日本是唯一對進口汽車不徵收關稅的工業化國家。根據 WTO 協議、11 個成員國全面且進步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2018 年生效)和日本-歐盟經濟夥伴關係協定(EPA,2019 年生效),農產品進口關稅持續降低)。作為CPTPP談判期間的讓步,日本同意從2019年至2031年增加大米進口配額;這一讓步主要惠及 CPTPP 成員國澳大利亞、越南和泰國,這些國家是日本生產的美國大米的主要競爭對手。日本還同意在 15 年內將牛肉產品關稅降低至 9%,較之前的水平下降了 25-50%。此外,政府還削減了糖、乳粉、奶酪和蛋白粉的關稅和配額。根據 EPA,日本維持對大米的全面保護,對小麥、大麥和糖的部分保護,但同意將歐盟牛肉的關稅減半至 14%,並取消奶酪和葡萄酒的關稅。日本還同意在 12 年內將歐盟豬肉關稅降低 60%,這是日本首次在任何貿易協議中對農產品採取如此大規模的削減。
2013 年《關稅法》修正案重新定義了交易價值,這是定義完稅價格的主要方法,通常是發票價格,加上國際運費、保險和某些特許權使用費的附加費。修訂後的法律第 4 條將買方在日本沒有營業地點的交易排除在定義之外。根據新的交易價值方法,非居民實體的購買價格將不被接受為完稅價格,非居民進口商現在需要使用替代方法計算進口商品的完稅價格。一般採用演繹法或計算法,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採用後備法。
為了避免未來與海關當局發生潛在的衝突和昂貴的海關索賠,明智的做法是提前尋求海關的非正式或正式協議。一般來說,使用這些替代方法計算海關估價的進口商也需要提供文件。
進口限制
目前,除 1997 年《外彙和對外貿易法》規定的例外情況外,大多數商品均被視為可自由進口。這些例外情況需要獲得批准,以保護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它們涉及遵守聯合國決議和各種國際協議,例如《華盛頓公約》下的野生動物保護和《巴塞爾公約》下的危險廢物控制。特定藥品、化學品和漁業產品必須獲得進口許可,彈藥、軍用飛機和核相關物質等物品也必須獲得進口許可。
2017年,該法進行了修訂,加大了對武器進出口、包括技術轉讓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罰款從之前的 700 萬日元增加到 7 億日元,即進出口額的五倍。修訂後的法律還建立了阻止個人和企業規避進出口限制的機制。這包括禁止受處罰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在其他地方擔任類似職位,以及對敏感日本技術的外國投資引入通知要求。
2019年韓國將日本從優惠貿易地位國家“白名單”中刪除後,部分來自韓國的進口產品可能會有額外的清關要求。這是對日本類似舉動的回應。
進口貨物抵達後必須通知海關當局,並提供發票和原產地證明等必要文件以供清關。大多數進口程序已計算機化。
進口管制屬於經濟產業省 (METI) 的管轄範圍,財政部海關關稅局 (MOF) 保留一份違禁物品清單,包括某些毒品、槍支、爆炸物、假幣、以及被認為不道德或有害的材料。
一些進口產品可能會面臨各種國內法律的額外限制。進口限製或禁止的貨物需要進口許可證和官方批准。許多法律管轄這些程序,包括環境法規以及對有害廢物、食品和化妝品中的化學品等的限制。
價值超過 20 萬日元的包裹必須正式申報。1992 年日本計量法要求進口產品和文件採用公制單位,並且有具體的原產國規定。
打算在日本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並接受測試和認證。主要法律規定了這些標準,包括食品衛生法、建築標準法、道路車輛法等。日本工業標準委員會 (JISC) 認可認證機構,日本農業標準 (JAS) 標誌是另一個廣泛使用的質量標籤。
與轉基因生物 (GMO) 相關的法律需要政府批准和嚴格規劃。官方配額下的進口需要許可證批准。儘管日本已逐步放寬農產品進口監管,但仍對眾多農產品保留配額。
反傾銷立案程序大約需要一年時間,很少有反傾銷打擊的情況。日本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簽訂了加快邊境清關的協議,但這並不適用於來自2011年福島災難疑似核污染地區的貨物。
日本還與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等國家簽署了有關授權經濟運營商 (AEO) 計劃的互認協議。經過認證的日本公司在這些地區的檢查將會減少,反之亦然,從而有助於簡化國際貿易流程。
出口
自貿區
那霸是沖繩縣的首府,擁有日本唯一的自由貿易區(FTZ)。該區域於 1987 年通過《沖繩開發特別措施法》而誕生,佔地 23,691 平方米,緊鄰那霸機場和港口。那霸自由貿易區旨在吸引國內和國際企業,提供各種財政激勵措施。
其中的好處包括特定的工業區,包括信息和通信產業促進區和金融業務促進區,每個區都為這些行業的企業提供了獨特的機會。此外,在區內經營的企業可在十年內享受大幅 35% 的企業所得稅減免。這是對涉及國家和地區稅收以及進口關稅的其他優惠的補充。
沖繩自由貿易區的一個值得注意的方面是沖繩開發金融公司所發揮的作用。該實體的任務是促進區域發展,以較低的利率向在該區內設立的外國企業提供長期貸款。稅收優惠和金融支持相結合,使那霸自貿區成為尋求進軍亞洲市場的公司的戰略地點。考慮到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合作的全球趨勢,這可以作為日本其他地區的典範,有可能為日本國內的成長和國際合作提供機會。
出口限制
日本海關法嚴格禁止出口某些物品,包括麻醉品、興奮劑、兒童色情製品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物品。
除了這些具體禁令外,通常沒有出口限制,儘管需要向海關當局進行習慣性申報,與進口申報程序並行。
然而,經濟產業省 (METI) 出於安全和經濟原因對某些出口實施了規定。這些控制包括核能和武器等問題。
2019年,日本更新了出口貿易管制令,根據出口寬鬆程度將國家分為A、B、C、D組。A 組,即“白名單”,享有特權貿易地位,允許批量出口,無需單獨許可證。B 組國家的許可不太嚴格,而 C 組和 D 組國家則有更多的控制。韓國於 2019 年被從白名單中除名引發了爭議,但根據經濟學人智庫 (EIU) 的數據,預計兩國關係將在 2023 年至 2026 年間得到改善。
2011 年發生了里程碑式的變化,日本安理會放寬了 1967 年的軍事裝備出口禁令。這使得聯合開發非致命防禦裝備成為可能,儘管出口仍主要限於美國等盟友
聯合國製裁和 1997 年《外匯與對外貿易法》(FEFTA) 也影響出口法規。2009 年 FEFTA 修正案引入了出口商標準,要求嚴格控制敏感出口。此外,2017 年的一項修正案將非法出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罰款提高至 3000 萬日元(個人)或 10 億日元(公司),以及最高 10 年監禁。對於普通武器,罰款為2000萬日元(個人)或7億日元(公司)。
此外,《關稅法》為海關對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這項特別修正案針對假冒商品,授權日本海關扣押此類商品。
日本出口監管環境的多面性說明了該國在促進貿易、確保國家安全、遵守國際協議和維護道德標準之間的複雜平衡。這些法規的不斷演變反映了日本對國內優先事項和全球挑戰的反應。
出口信貸和保險
日本政府為進口、與發展中國家的中間貿易、出口以及國內企業的外國直接投資提供官方保險。保險市場於 2005 年放鬆管制,允許國內外私營保險公司進入,而此前,國有的日本出口投資保險公司 (NEXI) 專門提供這些服務。
NEXI 的產品包括十種不同的保險類型,例如:
- 出口信用保險:保障日本企業因不可抗力或破產而無法出口貨物時遭受損失。
- 貸款保險:適用於無法收到海外進口商還款的商業銀行。
- 中小企業保險:涵蓋出口和貸款。
- 海外投資保險:承保長期業務資金或海外子公司投資的損失。
- 各種特定行業的保險:涵蓋違約、進口失敗、自然資源、能源和常規訂單。
出口信用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還涵蓋知識產權許可,2016年,日本特許廳(JPO)推出了該國首個保險計劃,為涉及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中小企業支付法律費用。此外,海外投資保險還可以承保從日本帶來的不動產或設備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該保險的最長期限為 30 年。
2019 年,法規進行了修訂,允許 NEXI 承保戰爭和自然災害等國家風險造成的損失。2022 年 7 月的一項修正案擴大了覆蓋範圍,將影響建設項目的傳染病等特殊風險納入其中,並加強了供應鏈。
日本國際協力銀行 (JBIC) 自 1999 年以來一直為官方出口信貸提供便利,主要支持向發展中國家銷售機械和設備等交易。資格包括各種資本貨物、服務和建設項目。JBIC 提供直接貸款和聯合融資,覆蓋出口值的 50-60%。
條款和利息以經合組織製定的官方支持出口信貸安排為指導,貸款期限為 3 至 15 年。
民間融資主要來自商業銀行,利率一般比日本國際協力銀行高2-3%。此外,一般貿易公司(sogo shosha)和出口商之間的關係在日本私人出口融資領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公司通常屬於大型工業集團(keiretsu),充當中小企業的中介機構,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和風險保護。
這些不同的計劃和技術展示了日本促進國際貿易的多方面方法,確保國內企業的保護和成長,同時與全球合作夥伴負責任地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