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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進出口(2023年):貿易政策與規範發展現況為何?

最後更新於: July 22, 2023
Analysis

台灣當前的貿易政策走向為何?

外貿在台灣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商品進出口的增長就證明了這一點。台灣的商品出口額從2021年的4540億美元增加到2022年的4790億美元。同時商品進口額達到4280億美元,產生貿易順差510億美元2021年,台灣服務業順差達125億美元,高於上一年的38億美元順差。

2022 年台灣出口的很大一部分包括機械和電氣設備、通信設備、基本金屬以及塑料和橡膠製品。這些商品也主導了同期台灣的進口。2021年台灣最主要的出口目的地是中國大陸,包括香港。其他重要市場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 (ASEAN)、美國、歐盟和日本。此外,中國是台灣進口商品的最大供應國,其次是日本、歐盟、東盟和美國。

台灣外貿局要求出口或進口許可證申請人提供九項信息。出口商和進口商必須通過其網站向該局註冊英文名稱。如果有所需的名稱,該局將在六個月內頒發出口或進口許可證。

儘管2020年初爆發了冠狀病毒大流行,台灣的國際貿易地位隨之面臨風險,但對台灣製造的電子產品的需求仍然強勁。為了應對這一流行病,工作場所和學校的數字化加速推動了這一需求。第五代(5G)電信網絡的持續推出以及新型智能手機型號的開始量產也增強了台灣出口業的實力。此外,危機促使企業和政府加快技術升級計劃,從而確保對台灣科技產品的持續需求。

中美技術緊張局勢可能會導致台灣在中國大陸的商業機會受到零星破壞,而中國大陸仍然是台灣最大的市場。美國可能會加大對台灣的壓力,要求其在這場衝突中選邊站隊。這種情況將特別影響台灣的創新科技公司,因為美國的出口管制限制涉及先進集成電路(IC)的交易。從長遠來看,這可能對台灣有利,因為中國企業可能會擺脫對美國的依賴,轉向台灣零部件製造商,特別是在低端市場。然而,隨著中國大陸培育本土集成電路產業,台灣生產商可能面臨來自新興中國競爭對手的競爭。

進口

進口稅和關稅

台灣採用海關合作委員會發布的統一商品描述和編碼系統作為關稅基礎。商品標準分類自 1989 年起開始實施。

2022年,台灣98%以上的關稅為從價關稅,關稅適用於成本-保險-貨運價值。2015年最新修訂的《進口關稅附加說明》中詳述的某些產品免徵進口關稅。特別是,第 84 至 90 條強調了有助於環境保護的各種類型的機械。包括為防治空氣污染、控制水污染、降低噪音或振動、或者為環境檢驗和檢測或廢物處理而進口的機械和設備。

2003年實施《中華民國進口關稅及進出口商品分類修改》,“關稅稅率”由兩欄改為三欄。第一欄適用於從世貿組織成員國或與台灣有互惠待遇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貨物。第二欄適用於從某些發展中國家或欠發達國家或地區、或與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特定貨物。如果第一欄和第二欄不容納進口貨物,則適用第三欄稅率。

2002年加入世貿組織後,台灣削減了約4,500項關稅。從2012年到2022年中期,該國將平均名義關稅維持在5.53%。2012年,3,470種工業產品關稅降至4.15%,並維持這一稅率至2022年中。2002年加入世貿組織後,1,021種農產品的關稅立即降至13.98%(從20.02%下調)。到2022年中期,這些稅率進一步降至12.86%。

加入世貿組織進一步開放了台灣市場,取消了對以前禁止或受到嚴格進口管制的商品的限制。這些包括大米、雞肉、豬內臟和五花肉。加入世貿組織後,台灣對以前禁止的產品設立了關稅配額。雞肉和紅肉產品市場於 2005 年完全自由化,關稅上限為 12.5-20%。2007年,世貿組織談判達成的協議為澳大利亞、埃及、泰國和美國設立了國家特定配額,使它們能夠開始向台灣出口大米。

汽車行業做出了重大讓步。到2011年,所有小型汽車的進口關稅定為17.5%,維持到2022年7月。大型汽車原來的34.7%關稅在2008年降至25%,並保持不變到2022年中期。進口汽車零部件的平均關稅約為9%至11.5%。

作為世貿組織相關關稅削減的一部分,彩電關稅降至10%;光盤播放器降低至 10-12%;空調調至 5–8%;以及計算機和外圍設備至 0–10%。

然而,世貿組織2019年發布的最新對台灣政策審查發現,農業仍然享有高水平的保護。30種產品的關稅稅率超過100%,其中檳榔的配額外關稅高達1,059.6%。其他平均名義關稅包括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關稅(18.4%);水果、蔬菜和植物(21.0%);運輸設備(9.5%);紡織品(7.6%);鞋類(5.2%);電機(3.8%);礦物和金屬(2.8%);和化學品(2.8%)。

2002年,白蘭地、威士忌等10種烈酒關稅被取消。所有進口菸酒的平均關稅由26.32%降至18.01%。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對煙草製品徵收20%的關稅,這一稅種也適用於當地煙草製造商,稱為健康稅。

1996年在新加坡簽署《國際技術協議》後,台灣取消了201種不同類型的計算機和電信產品的關稅。加入世貿組織後,台灣逐步取消了對手機、光纜、DVD播放機等其他8類商品的關稅,讓當地產業有更多的發展時間。

截至2022年7月,台灣已與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匈牙利、日本、新西蘭、菲律賓、新加坡、南非、韓國、瑞士、美國等41個國家簽署了臨時准入協議。這些協議允許進口用於加工和再出口的貨物免除關稅和稅收。

台灣正在積極尋求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以及其他亞洲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隨著2010年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中國默認台灣尋求國際自由貿易協定。然而,中國可能會反對台灣與澳大利亞和東盟成員國等受其影響的其他國家達成雙邊協議的努力。ECFA 的重點是關稅削減措施,並提出了簡化兩岸企業兩岸投資的措施。該協議原定於2020年底到期,但國台辦於2020年9月宣布,只要雙方總體關係順利,該協議將繼續有效。

1984年至2012年間,財政部海關總署對涉嫌傾銷的案件進行了50多次調查。截至 2022 年 7 月底,多起不同案件的反傾銷措施仍然有效。其中包括2006年對來自中國的毛巾產品徵收204.1%的反傾銷稅;2007年對48家中國鞋類出口商徵收0%至43.46%的反傾銷稅;2011年對來自中國的波特蘭水泥和熟料產品徵收91.58%的反傾銷稅;2021 年 9 月宣布對來自中國的鋁箔徵收 19.42-31.36% 的反傾銷稅。

進口限制

台灣的進口分為三類:禁止、管製或允許。其中每一項都需要特定的許可證。為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關於進口自由化的規定,當局定期將各種貨物從管制清單轉至允許清單。此前,禁止進口的商品有190種,限制進口的商品有164種。2019年公佈的世貿組織政策審查報告認為,台灣仍對麻醉品、有毒化學品、危險廢物等91種產品實行進口禁令。這標誌著 2015 年審查中引用的 70 種產品有所增加。

有關具體進口限制的更多信息可向海關總署或外貿局一司索取。《海關進口關稅和分類表》還提供了每種分類的詳細進口管制要求。

對於不受限制進口的商品,不需要進口許可證。進口商可直接申請報關。此費用為新台幣 500 元。然而,與認證、市場許可或其他批准相關的正常監管要求可能仍然適用。若從霍亂申報地區進口食品,需加收霍亂檢驗費新台幣2000元。

台灣進口動植物檢疫費,進口為成本保險運費(CIF)價值的0.1%,出口為離岸價(FOB)價值的0.1%。

進口限制措施適用於三類:符合世貿組織規定的限制進口物項、農業保護禁止進口物項和工業保護禁止進口物項。與世貿組織一致的類別包括麻醉品、有毒化學品、煙花和有毒廢物等物品。農業保護類別包括狗肉、河豚、鯨鯊和不供中醫師使用的大麻。工業保護類別包括鹽、煤炭、摩托車、汽車。

允許進口的清單包括原材料、備件和資本貨物。最終用戶和製造商可以輕鬆獲得此類進口的許可證。對於原材料進口,可以獲得為期六個月的涵蓋所有要求的一攬子許可證。有些物品,如壓縮機和內燃機,通常只能從美國進口。在特殊情況下,官員可以批准進口二手機械。

儘管有這些規定,台灣市場仍然存在一些非關稅壁壘。例如,按到岸價而非離岸價對進口徵稅的製度對較遠的國家(不包括美國)產生了偏見,而由於運費而對日本有利。數百件物品仍受到原產地限制。

自2002年起,台灣逐步取消對中國大陸原材料和製成品的進口限制。2002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市場向中國產品開放。幾乎90%從中國獲准進口的物品都可以免進口許可證進入台灣。2008 年,隨著兩國自 1949 年以來首次建立直接航運聯繫,市場顯著增強。

台灣制定了商品標籤法,要求所有待售商品必須用中文顯示某些基本信息。它規定措辭必須“以中文為主”。

1998年,台灣為加入世貿組織而取消了多項非關稅進口限制。2002年實行食糖自由進口制度,台灣加入WTO後市場進一步開放。

1998年,美國馬鈴薯、阿根廷牛肉也開放市場。1999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同意額外進口40種農畜產品。這40種商品中,有20種沒有進口數量限制,其餘20種則實行關稅配額制度。

然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2022年國家貿易預估報告中批評台灣因擔心“瘋牛病”和飼料添加劑萊克多巴胺而禁止進口美國牛肉。台灣還因 2021 年 1 月對一系列豬肉產品執行原產國標籤要求而受到批評。儘管取消禁令的政治壓力越來越大,特別是自《台灣盟友國際保護和加強倡議法》於 2020 年生效以來,該禁令截至 2022 年 7 月底仍然在台灣實施。

根據《聯合國化學武器公約》,台灣自2000年起禁止進口B類化合物。台灣由於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沒有簽署該協議。最後,自 2000 年起,允許進口米酒。

出口

出口稅

雖然台灣不對出口徵收任何直接稅,但徵收貿易促進服務費,金額為貿易額的0.0425%。該費用旨在促進一般進出口貿易,可被視為一種稅收形式。此前,港口建設費為所有出口(和進口)物品離岸價格的 0.2%,這可能被視為一種稅收。然而,2002年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這項費用被取消。此外,1997年通過的一項與世貿組織相關的修正案,確保通過台灣港口在內部流通的貨物在繳納港口建設費方面享有國民待遇,確保任何此類費用將專門用於商業港口的開發。

自由貿易區 (FTZ)

台灣的出口激勵措施包括進口投入品的關稅退稅、進口融資貸款、出口產品的組裝、製造和銷售費用以及繳納關稅的分期付款制度。此外,出口產業可延期五年繳納進口關稅和機械設備稅,從而增強這些產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台灣目前擁有十個出口加工區(EPZ),其中六個位於高雄地區。台中地區有兩個出口加工區(中港出口加工區和台中出口加工區),雲林縣頭六市(頭六出口加工區)和屏東地區(屏東出口加工區)各有一個。

這些區內的所有生產主要用於出口,但在國內銷售產品可以獲得特別許可。此外,出口加工區內的業務免徵進口關稅和商品稅,從而為出口導向型製造業創造了有利的環境。

2021年,出口加工區合計營收4,500億元新台幣,較上年增長12.6%。經濟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5月下旬,共有766家企業獲准在出口加工區運營,員工人數超過8萬人。

台灣第一個以港口為基地的出口加工區——台中港倉儲轉運中心(中港出口加工區),於2002年和2006年分兩期完成開發。該中心佔地177公頃,是跨國公司和本土高科技產品製造商的總部。中心內的製造商可免稅進口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燃料。

自2002年以來,國內公司也能夠在台灣南部的屏東出口加工區開展業務。該區分三期建設,最後一期於2007年竣工。自2001年起,該區還對通過高雄港離岸轉運區從中國直運的貨物開放簡單加工服務。

園區規定,製造業最低投資額為新台幣2000萬元,貿易業最低投資額為新台幣500萬元,服務業最低投資額為新台幣100萬元。允許發展化工產品、諮詢服務、電器、食品、服裝、信息服務、國際貿易、機械、金屬製品、雜項工業品、精密機械、車輛等高科技、資本密集型、高質量或高附加值產業等十三類產業。不鼓勵勞動密集型企業,外資銀行不得在自貿區經營。

作為一項便利措施,自1998年起,區內生產商可免稅銷售使用過至少五年的機械設備。此外,交通部於2002年允許企業將中國製造的產品通過高雄離岸航運中心運輸至出口加工區和科學工業園區的保稅工廠。這一戰略舉措使得貨物可以運往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海外目的地,從而簡化兩岸貿易和物流。

出口限制

1993 年的《對外貿易法》大幅放寬了台灣的出口限制並簡化了出口程序。該法第11條規定,除國際條約或貿易協定規定的貨物,或出於國防、社會保障、文化、衛生、環境或生態問題而受到管制的貨物外,一般允許不受管制的貨物出口。因此,出口商現在可以不受控制地交易範圍更廣的產品。然而,對於某些物品,如果出口被歸類為禁止、管製或允許,則仍然需要許可證。

對外貿易局(BOFT)備有《限制出口商品名錄》和《委託海關出口檢驗商品名錄》。這些“負面清單”和“委託清單”於1994年首次推出,並定期更新。某些“委託”物品只能通過特定海港或機場出口,或者需要各個政府部門的不同認證,如其他法律法規中詳述。限制運輸的物品包括服裝和紡織品、有機化學品、藥品、某些動物產品、甘蔗、竹子、鴉片產品、軍用物品和古董。

無論某商品是否被列入限制出口商品清單,其出口都會受到進一步的限制。任何產品不得出口到受聯合國禁運的國家或地區,任何產品不得直接出口到中國,監獄勞動產品只能出口到BOFT指定並需要出口前許可證的國家或地區。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7月,美國對台灣不銹鋼管徵收反傾銷關稅。

出口保險和信貸

中華民國進出口銀行(進出口銀行)通過為高達 90% 的損失提供保險來減輕政治和部分商業風險。截至2019年底,該行貸款餘額為新台幣1,175億元,較上年增長7.0%。進出口銀行提供十種出口保險,包括綜合性普通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出口保險、信用證出口保險、綜合性賒賬出口保險。其他類型還包括中小企業安全出口信貸、中長期出口保險、境外投資保險等。

另外還有多種保險類型滿足不同的需求:綜合出口融資、綜合一般出口、海外建設以及GlobalSure信用保險,後者專為當地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設計。對於在台灣合法註冊的公司,該銀行不區分本地獨資公司和外資公司。2000年,進出口銀行降低了保險費,以鼓勵出口商進入中南美、中東和東歐等市場。

自1999年起,財政部允許地方保險公司開辦貿易信用保險,涵蓋信用風險和政治風險。這包括外國買家未支付或延遲支付的應收賬款,以及外國金融機構因不可預見的情況而無法付款的情況。進出口銀行是一家成立於 1979 年的政府實體,為出口商、外國買家和政府提供長期擔保和融資。該銀行於 1991 年開設了離岸銀行部門,專門從事長期融資。1999 年,它取消了所有出口公司 100 萬美元出口保險的最高信貸額度。

保險計劃所涵蓋的對出口市場的舊限制被廢除。民間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合同,貿易信用保險的最高保險合同額為新台幣16億元,每份保險的投保額最高為新台幣8億元。財政部自 1998 年以來一直資助一項計劃,為向 1997 年和 1998 年受區域金融危機打擊最嚴重的國家出口貨物提供保險費用。台灣出口商目前擁有新台幣 110 億元的綜合信貸額度,用於向東南亞國家提供保險和出口促進。

出口企業也可以憑外國銀行開具的信用證向進出口銀行申請出口保險。1999年,進出口銀行擴大了出口保險的覆蓋範圍,將一般工業品納入其中,並降低了承兌交單保險費率,增加了出口商購買保單的數量。中長期出口信貸可用於促進機械、設備、交鑰匙工廠和其他資本貨物的出口,其中本地含量不低於合同價值的50%。

該銀行還為確保原材料或促進與外國合作的投資項目提供海外投資信貸。其他信貸可用於銀團貸款、海外建設、造船、固定利率再貸款和短期出口融資。原材料和備件進口也可獲得長期擔保和融資,以幫助出口商擴張。

進出口銀行為出口商的外國投資提供擔保和融資,幫助向台灣供應原材料或擴大出口市場。承接外國建設項目的工程公司可以獲得融資。該銀行還與外國機構合作,通過固定利率再貸款計劃,為外國經銷商或最終用戶的資本貨物出口提供中期融資。最後,進出口銀行通過向本地和外國金融機構提供用於購買設備和設施的信貸額度來提供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再貸款。

參考資料
作者:OOSGA

我們的經濟小組聚焦在各國的人口結構變化、私人消費、零售狀況、地緣經濟、以及相應的國家貨幣與財政政策進行追蹤與分析;FR小組聚焦在各國與國際組織的貿易協定、貿易規範、地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進出口、關稅、海關、以及投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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