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越南共產黨(CPV)牢牢掌握權力,越南的政治穩定相當高。 預計在不久的將來不會發生重大變化,這使越南成為離開類似中國政治局勢的企業來說有相當的吸引力。
越南將從參與主要貿易協定中受益。 它將受益於成為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全面進步協定 (CPPTP)、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 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RCEP) 的一部分。 其他將取得進展的領域包括融資和基礎設施、更廣泛的資本市場准入、更可靠的電力供應、更快的網速度和更高效的配電網絡。
儘管有這些改進,但基礎設施瓶頸仍然是一個問題,許多重大項目要到本世紀末才能完成。 對私營企業和競爭的政策有所改善,儘管國家仍保留著許多關鍵行業的主要股份。 長期以來推動部分私有化的步伐明顯放緩。
越南擁有約 9950 萬人口,是世界上第 15 大人口大國,也是東南亞第 3 大人口大國,僅次於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 當前的人口結構有利於穩定的經濟,全國在過去幾十年中實現了強勁的生產力和經濟成長。 到2021年,勞動適齡人口約為6700萬,佔總人口的71.6%。 這部分勞動人口將在未來幾十年增加,並繼續支持經濟成長。
這樣的人口結構有穩定的人口成長率支撐,從2000年到2017年連續多年保持在1%的水平。但是,近年來,由於疫情和持續的二孩政策限制生育,人口 增速已降至1%以下,2021年為0.8%,與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平持平。
越南的二胎政策是維持人口緩慢下降的主要原因。 政府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嚴格執行“獨生子女政策”,限制一個人最多生育兩個孩子,並於1986年正式立法。2003年政府放寬二孩政策,允許部分家庭生育二孩 ,但限制仍然嚴格,須經當地政府批准。 2009年,政府重新實施嚴格的二孩政策。
這一政策使越南的總和生育率(TFR)從1970年代的峰值6.0下降到目前的2.0左右,並在這一水平上穩定了20多年,有效減緩了人口成長。
越南的外國移民數量很少,外流也是抑制人口成長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據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UNDESA)的報告,2020年國際移民佔越南人口的比例不到0.08%,只有76767人登記移民。 相比之下,越南過去五年的人口淨遷移率平均為-0.8%,成為主要的勞動力輸出國之一。
旅居海外的越南人有320萬人,其中47%在北美,每年平均有10萬名越南人出國,主要目的地是東亞。 隨著生育率下降和預期壽命增加,到 2035 年,越南老年人口預計將佔其人口的 10% 至略低於 20%。越南人的平均預期壽命約為 75 歲,這對於中等收入國家來說已經相當高了 收入大國,這也讓越南面臨著老齡化社會的問題。 而未富先老的前景意味著越南將面臨一系列重要挑戰。
越南人均收入為全球平均水平的40%,距離中高收入水平還有一定距離。 其人口老齡化的速度意味著與許多發達經濟體相比,其適應老齡化社會的時間更少。 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越南的老年撫養比(65 歲以上人口除以勞動人口)將從 2021 年的 13% 增加到 2039 年的 22%,接近當今高收入國家的 26% 比如美國。
越南於 1945 年獲得獨立後,政府分裂為共產黨支持的北越政府和美國支持的南越政府。 最終,內戰以 1975 年北越的勝利而告終,並建立了共產黨對整個越南的統治。 隨後,1978年,越南以國家安全為由對柬埔寨發動侵略,中國政府以入侵越南作為回應。
這一系列事件使得越南與西方世界接觸甚少,經濟和國內政治穩定嚴重依賴蘇聯政府。 直到1986年越南政府啟動改革開放政策,越南才開始增加與其他國家的政治和貿易往來,並在2007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取得更大進展。
近年來,由於許多先進國家的企業出於成本考慮,將許多勞動密集型製造業轉移到越南,越南在2010年至2019年期間獲得超過1.5萬億美元的外國直接投資。近年來,中國等考慮因素 -美國貿易戰、中國持續的零清算政策以及供應鏈彈性的提高也導致更多公司將投資轉移到東南亞國家和印度。
在貿易協定、勞動力成本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具有相對優勢的越南,鞏固了承接這些資本投資的地位,成為這波浪潮中的主要受益國,極大地拉動了越南的經濟發展。 是東盟乃至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
然而,腐敗、商業環境、持續私有化和基礎設施仍然是越南尚未解決的問題。 就腐敗而言,雖然2019年啟動的反腐敗十年戰略規劃導致16萬餘名黨員受到處分,7000餘名黨員被定罪,但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所以腐敗現象依然存在。 將於 2021 年第三次連任的阮富仲在 2022 年 10 月在越南國家電視台播出的演說中表示,他將繼續加大打擊腐敗的力度。
從越南的五年計劃可以看出,越南政府當前的政策重點將繼續聚焦於市場自由化,減少政府對企業、市場和整體經濟的干預。 此舉不僅有政治因素,例如通過更大的市場自由來激勵外國投資,還有運營方面的考慮。 在越南,所謂的國有企業佔國家預算的 30% 和 GDP 的 28%,並且還負責全國 60% 的不良貸款。
基於越南政府在貿易和投資協定方面取得的顯著成功,其後續政策也將提高生產力,尤其是勞動力供應、土地供應和工業基礎設施。 尤其是在土地供應方面,越南政府還表示將改革土地使用,甚至外資所有權(目前僅限制50年使用權,交易缺乏明確的機制和規定),並提供新的控制手段。
預計在整個預測期內(2023-27 年),越南仍將是越南共產黨 (CPV) 嚴格控制的一黨制國家。 這主要是由於公共領域不存在政治不穩定的重要來源。 就業和家庭收入的成長預計會減少普遍的不滿情緒,而擴大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可能會壓制政治異議。
阮富仲預計將在 2026 年完成他的第三個總書記任期,但他身體虛弱和高齡(他將在 2024 年年滿 80 歲)增加了他在任期結束前離職的風險。 然而,預計 Trong 先生的繼任者將是現任總理 Pham Minh Chinh,他是 Trong 先生的親密盟友。 其他可能的總書記候選人也與 Trong 先生關係密切,因此出現混亂繼任期的風險很低。
對官員不當財務交易的報導可能是公眾的敏感話題,預計政府將繼續開展反腐運動,以減輕公眾的憤怒情緒並捍衛黨的合法性。 然而,起訴重大腐敗案件而不是實施機構改革以減少公共部門中下層的腐敗仍將是反腐敗運動的主要重點,對更廣泛的政治穩定只構成較小的風險。
維護國內所有權和國家主權仍然是越南社會的重要政治焦點。 公眾在南海爭端問題上對政府的壓力預計將繼續,批評越南共產黨不願對中國的挑釁作出更有力的回應。 由於擔心中國對越南經濟的影響力越來越大,中國在越南的大量投資和長期土地許可安排也可能偶爾成為公眾強烈抗議的主題。
隨著越來越多的越南人呼籲遵守公民權利和勞工權利的國際規範並改善當地社區的環境保護,預計社會緊張局勢將會出現。 政府可能會偶爾調整政策以安撫抗議者,但這往往與運動領袖的迫害同時發生。
總之,在整個預測期內,越南有望在 CPV 控制下保持政治穩定。 然而,政府將需要解決腐敗、主權和環境保護等敏感問題,以維護公眾的信任和合法性。
越南政府在行政改革的進展預計比原先宣布的要慢上許多,這不僅是出於CPV內部競爭派系之間意見分歧,同時也是共產黨避免聲譽受損,也讓言辭與行動上出現差距。 由於公務員和 CPV 官員的角色和職責重疊,官僚機構的素質仍將不足。 雖然國民議會的代表都是越共黨員,但會變得更加透明,但無法作為真正獨立的政府部門行事。
越南共產黨將採取嚴厲行動消除黨內和政府內部的腐敗,部分原因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位。 然而,儘管採取了這些措施,腐敗仍將普遍存在。 CPV 以知名罪犯為榜樣的主要方法在灌輸更好的行為和減少跨政治結構的貪污方面將被證明是無效的。 在預測期內,解決根深蒂固的低層腐敗問題預計進展有限。 越南在透明國際編制的清廉指數中的全球排名預計將保持較低水平。
總而言之,由於越南共產黨希望避免聲譽受損和黨內競爭派系之間的分裂,預計越南的政治和行政改革將進展緩慢。 腐敗仍然普遍存在,越南共產黨通過舉出知名罪犯的例子來消除腐敗的主要方法不太可能有效減少跨政治結構的貪污腐敗。 在預測期內,解決根深蒂固的低層腐敗問題預計進展有限。
越南共產黨政府體制是一黨專政,類似於中國共產黨。 越南共產黨總書記(繼任者)是通過任命完成的,實際上他只會連任兩屆,每屆任期五年。 在最近的選舉中(2021年2月),阮富仲總書記基於接班人問題繼續接任總書記一職,任期至2026年結束。
由於阮富仲年事已高,其後連任的可能性普遍被認為較低,繼任總理的可能性普遍被認為是范明中總理,根據他與總書記的關係和普遍看法 人民的。
越南第一個關於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PPP) 的法律於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標誌著越南 PPP 方式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憑藉更精簡的法律框架,越南能夠吸引更多私人投資基礎設施。
新的PPP法擴大了允許PPP的行業範圍,包括交通運輸、輸電、發電(水電除外)、灌溉、清潔供水、排水、污水和廢物處理、醫療保健、教育和IT基礎設施 . 此外,該法律還為 PPP 引入了標準合同和收入分享系統。 儘管 PPP 法在吸引私人投資進入基礎設施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由於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承諾缺乏明確的保證以及項目協議受越南法律(而非英國法律)約束的強制性規定,它引起了投資者的擔憂 或之前案例中的新加坡法律)。 儘管如此,考慮到政府過去對外國投資者的有利態度,預計基礎設施領域的 PPP 數量將會增加。 根據新的 PPP 法,南北高速公路的三個路段在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間成功分配給私營部門,進一步表明投資者對該立法的積極接受。
基礎設施的改善至關重要,因為越南將自己定位為區域供應鏈中中國的可行替代品。 越南的地理位置和廣泛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使其處於有利地位,可以從中美之間持續的貿易爭端中獲益。 政府實施了開放經濟改革,加快了國有企業私有化進程,實現了實際 GDP 成長的穩步回升。
從歷史上看,越南政府一直是越南交通基礎設施部門的主要贊助商。 儘管允許私營部門參與公路和港口建設,但鐵路、機場和管道基礎設施等其他幾個部門仍由國家壟斷。 然而,由於預算限制、公共債務不斷增加以及在疫情期間需要優先考慮衛生和社會支出,政府為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的能力將受到限制。 因此,私營部門對國家基礎設施發展的參與預計將大幅增加。 同期電力發展計劃(PDP-8)概述了2021年至2030年國家公路、鐵路和海港發展計劃,以及批准的157個項目,涉及各個經濟領域,總投資714億美元 2021 年至 2025 年的外國直接投資,標誌著政府戰略的重大轉變。 這為國內和國際投資者提供了強勁的成長機會。
越南蓬勃發展的貿易和不斷增加的外國直接投資也導致越南交通基礎設施的顯著成長。 作為亞太地區最有前途的消費市場之一,越南經歷了快速的經濟成長,促使需要改善貨運服務和基礎設施以滿足不斷成長的需求。 在中期預測期內,越南的實際貿易成長預計在 2022 年至 2026 年期間年均同比成長 8.5%,進一步凸顯了改善基礎設施的必要性。
越南努力實現貿易自由化並參與區域和國際貿易協定,這有助於擴大其交通基礎設施。 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全面進步協定 (CPTPP) 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RCEP) 加強了越南與多個國家的貿易關係,為越南貿易和基礎設施發展到 2026 年創造了積極前景。
根據 OOSGA 的數據,越南的能源基礎設施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因為越南面臨能源消耗不斷增加的問題,預計從 2023 年到 2032 年,能源消耗將以每年 4.3% 的速度成長。 在 7.6% 的強勁經濟成長率的推動下,這種成長將導致石油產品、天然氣和煤炭的消費量增加。 由於國內能源生產難以滿足需求,預計越南將更加依賴能源進口,尤其是液化天然氣 (LNG) 和煤炭。 儘管存在這些趨勢,越南的電力容量預計將在未來十年內增加,並越來越關注可再生能源。
然而,最近的政策發展引發了人們對越南能源轉型承諾的質疑。 越南的目標是到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但 2030 年國家電力發展總體規劃 8 (PDP-8) 草案表明,到 2030 年,煤炭仍將是主要能源。預計可燃燃料主要是煤炭和天然氣 到預測期結束時佔越南發電量的 54%。 起草和最終確定 PDP-8 的挑戰包括缺乏適當的立法和監管機制、僵化的上網電價談判過程,以及對從鄰國進口能源的擔憂。 越南承諾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 9%,這也與 OOSGA 預計在 2023-32 年預測期內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成長 4% 不一致。
第 32/2013/QH13 號法律顯著改變和簡化了越南的投資激勵制度,為面臨社會經濟挑戰的地區和特定行業的新投資或擴建項目提供優惠。 這項改革修訂了企業所得稅法 (14/2008/QH12),並為符合特定標準的大型製造項目提供稅收優惠。 全本地和外商投資的公司都可以參與這些鼓勵方案。
提供各種優惠政策,如優惠10年17%的稅率,社會經濟極端困難地區15年10%的稅率,符合一定條件的大型製造項目15年10%的稅率 . 在最初的免稅期之後,企業有權在一定年限內享受 50% 的企業所得稅 (CIT) 減免。 這些獎勵不適用於採礦項目以及需繳納特別銷售稅的商品和服務的生產。
總理范明政於 2021 年 10 月發布的第 29/2021/QD-TTg 號決定引入了對大型項目的特別激勵措施。 三個計劃提供各種好處,例如延長稅率、免稅期以及土地和水面租金豁免。 這些激勵措施適用於涉及高科技、供應鏈、技術轉讓和具有顯著附加值的商品生產的公司。
要獲得獎勵,擴建項目必須提高產量、生產力或升級現有的生產技術。 不會向合併或收購產生的項目或正在進行的項目的那些部分授予獎勵。 虧損企業可以將虧損結轉至下一年度,但不得超過五年。
自 2020 年初以來,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護工人和企業免受疫情的負面經濟影響。 企業納稅人為支持和資助冠狀病毒預防和控制的捐贈可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納稅年度申報扣除費用。 政府還在 2020 年和 2021 年納稅年度降低了中小企業的公司稅,並免除了 2020 年和 2021 年未償稅款、土地使用稅和土地租金產生的滯納金。
根據第 04/2009/ND-CP 號法令及其執行通告 230/2009/TT-BTC 的規定,越南政府為位於困難或極其困難的社會經濟條件地區從事環境保護活動的公司提供優惠的稅收優惠 財政部。 這些激勵措施包括在整個運營期間享受 10% 的優惠稅率和四年(從第一個盈利年度開始)免徵企業所得稅 (CIT),隨後連續九年減免 50% 的企業所得稅。 非國內生產和進口直接用於這些項目的機器、設備和材料也免徵增值稅。 這些地點以外的環境保護項目可能僅有資格獲得第二個獎勵。
除上述內容外,企業所得稅法 (14/2008/QH12) 概述了其他各個行業的稅收優惠。 《投資法》(61/2020/QH14) 和第 71/2014/QH13 號法律還擴大了有權獲得激勵的部門和行業的清單。 包括高新技術、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電腦軟體製造、教育、職業培訓、醫療保健、文化、體育、環保、高檔鋼材生產或能源等領域的新投資項目 – 儲蓄產品、第一產業部門的機械設備製造和小額信貸機構。
其他符合獎勵條件的行業包括產品支持高科技企業的行業、新材料、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產、電子產品生產、關鍵機械產品生產、農業機械、汽車及汽車零部件、造船等。 投資老年病學中心、精神病學中心、治療橙劑中毒患者以及照顧老人、殘疾人和無家可歸兒童的設施也符合條件。
根據第 48/2010/QH12 號法律的要求,第 83/2016/TT-BTC 號公告免除“特別鼓勵行業”項目繳納非農業土地使用稅。 此外,第 57/2021 號法令(發布並於 2021 年 6 月生效)為支持上述行業的製造項目提供獎勵,即使它們在 2015 年之前開始運營。
第 04/2017/QH14 號法律旨在通過提供各種激勵措施來支持中小企業 (SME) 和初創企業,例如對投資於分銷鏈的中小企業免徵企業稅、獲得信貸擔保以及為孵化器提供辦公/實驗室空間, 簡化會計制度,免費提供諮詢服務和員工培訓,免除企業註冊費。
第 13/2019/ND-CP 號法令還為至少 30% 的收入來自發明、實用解決方案、工業設計、積體電路、新技術以及新的牲畜、植物和水產品種的科技企業提供激勵。 這些企業有資格享受四年的企業所得稅免徵和九年的應繳企業所得稅減免 50%。 他們還有資格免除或減免土地使用權費用,並可申請政府補助。
最後,第 94/2020/ND-CP 號法令為在國家創新中心 (NIC) 的多個園區運營的技術初創企業提供激勵。 鼓勵措施包括在整個租賃期內免除土地租金,最長可達 50 年。 位於 Hoa Lac 的 NIC 園區內的初創企業也可能有資格從獲得收入的第一年起 30 年內享受 10% 的所得稅優惠,隨後享受四年的所得稅免稅和收入減少 50% 稅收長達九年。
越南政府為條件困難地區的投資項目提供優惠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包括老街市、Ham Yen、Son Duong 和 Yen Son 區、Luc Ngan、Luc Nam、Yen The 和 Hiep Hoa 區以及 Van Don 區 . 這些地區可以從首次產生收入的那一年起的十年內享受 17% 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這些地區的企業還可以免徵兩年的企業所得稅(從第一個盈利年度開始)和連續四年減免 50% 的企業所得稅。 第 353/QD-TTg 號決定確定了 26 個省的 74 個其他地區也有資格獲得這些獎勵。 新名單有效期至 2025 年。
在特困地區、經濟區或高新技術園區的投資項目,自首次產生收入之年起,可享受15%的優惠稅率,為期15年。 這些地區的企業也可享受四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從第一個盈利年度開始)和連續九年減免 50% 的企業所得稅。 第 353 號決定將 Bac Kan、Cao Bang、Dien Bien、Ha Giang、Lai Chau、Lao Cai 和 Son La 的所有區鎮以及峴港的黃沙島區確定為極端困難地區。 它還確定了 12 個沿海省份面臨極端困難條件的 54 個額外地區。
越南政府為在河內和樂高科技園區投資超過 4 萬億迪拉姆的新投資項目提供更優惠的激勵措施,包括 30 年 10% 的所得稅稅率、減少土地租金、簡化工作許可申請程序 外國僱員,以及外國專家,投資者及其家屬的多次入境簽證。 根據第 74/2017/ND-CP 號法令,投資於基礎建設的公司在整個租賃期內免交土地租金。
根據第 142/2005/ND-CP 號法令,如果公司在困難地區投資,則可免交 11 年的土地租金,如果位於極其困難的地區,則可免交 15 年的土地租金。 財政部第 83/2016/TT-BTC 號文為困難地區的企業提供了額外的激勵措施,包括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減免 50%,而極端困難地區的企業則免徵該稅款。
通告 83/2016/TT-BTC 為極端困難地區的投資項目提供了額外的激勵措施:進口固定資產自生產之日起五年內免稅。 這些優惠適用於對酒店、辦公室、住宅、審計和諮詢服務、技術服務、超市、高爾夫球場、度假村、遊樂園、診所和金融機構的首次投資。 這些激勵措施是對在困難和極其困難的社會經濟條件地區的企業提供的企業所得稅激勵措施的補充。
工業區(IZ)或園區是集中生產工業產品和為工業生產提供服務的企業的區域。 出口加工區 (EPZ) 是專門生產出口商品並為此類生產和出口活動提供服務的工業區。 旨在推動區域經濟成長的經濟區 (EZ) 與 EPZ 沒有什麼不同。
越南的金融業將顯著改善,其得分在 2022 年至 2026 年間從 5.1 增加到 6.3,將其全球排名從第 59 位提高到第 50 位,在亞洲排名從第 13 位提高到第 10 位。 這反映了銀行業和公司融資渠道的廣泛改善。 消除不良貸款 (NPL) 的努力應該會擴大公司獲得信貸的機會,儘管疫情造成了挫折,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金融穩健指標顯示不良貸款率總體有所改善。
預計在預測期內的前半段,融資條件將趨緊,部分原因是與疫情相關的不良貸款增加。 監管變化也影響了短期存款和債券發行,而政策制定者擔心與房地產行業投機活動相關的金融風險。 作為回應,越南國家銀行 (SBV) 已採取措施限制購房貸款。
在預測期內,政府將繼續努力清除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不良貸款。 SBV 關於延長 2017 年結算計劃的提案(第 42 號決議)已獲批准,將該計劃延長至 2025 年 8 月。這將使政府能夠建立一個持久的結算框架,並得到越南資產管理公司 (VAMC) 交易等舉措的支持 樓層於 2021 年 10 月推出。
外資進入越南股票的機會仍然有限,這主要是由於外資對股權所有權的限制。 上市公司的會計和透明度規則也不符合發達經濟體的標準。 計劃在 2025 年 6 月之前將河內和胡志明證券交易所合併為一個單一的越南証券交易所,這將提高市場的效率和籌集資金的吸引力。
證券交易所重組後,河內證券交易所將專注於債券和衍生品,而胡志明證券交易所將成為股票的主要平台。 預計此次重組將提振市場並為企業創造更有效獲得資金的機會。
風險投資有望在為高科技和初創企業融資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當地初創企業在 2021 年籌集了 13 億美元,高於 2020 年的 4.51 億美元,使越南在東南亞排名第二。 這種增長表明物流、拼車、支付、智能手機消息和雲計算等行業將越來越多地受益於風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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